根據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2021年8月24日至9月23日,自治區黨委第七巡視組對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進行了提級巡視。2021年10月20日,自治區黨委第七巡視組向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等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思想認識,扛起政治責任,增強抓緊抓好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一)公司黨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1.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一是把準整改方向。公司黨委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改,對照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從政治意識找偏差、從思想認識剖根源、從責任落實找差距,不斷校準整改方向。二是強化思想認識。先后多次召開黨委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對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關于做好新時代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學習再領會,不斷深化對巡視整改重要意義的理解和認識,進一步堅定抓好巡視整改的政治態度和主動性。三是深入剖析反思。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學習跟進不及時、黨委會議事決策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逐條逐項查擺,深入細致剖析,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
2.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一是上下聯動推動整改。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黨組、地礦集團公司黨委始終關注我公司整改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對接,涉及我公司整改事項,優先安排研究會商,對于歷史遺留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指導解決,有效形成上下聯動的整改局面。二是健全工作機構。及時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公司黨委書記任組長,總經理、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組員,全面領導和統籌落實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抽調精干力量具體負責匯總、調度、分析和跟蹤等工作,上下協調、穩妥推進。三是壓緊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巡視整改工作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先后組織召開了10次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調度推進會、12次黨委會和4次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難點堵點問題,細化部署工作任務,有力有序推動整改。四是嚴肅開展追責問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凈化政治生態為目標導向,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和刮骨療毒的決心,對問題線索深入開展調查核實,堅決不護短不遮掩,強化運用“四種形態”,確保見人見事見責見底。
3.健全工作機制,有序推動整改。一是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深入剖析,逐條梳理,逐項細化,結合公司發展實際不斷完善相關措施,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關于落實自治區黨委第七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及工作臺賬,明確了整改任務、整改時限及責任人。不斷細化工作舉措,簽訂《巡視整改責任書》,細化形成《時間進度安排表》和《部門工作任務清單》,倒排工期、掛圖作戰。二是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梳理整改進度,嚴格落實周調度、周通報、周報告機制,已上報整改工作進度報告12次,印發周通報12期,有效形成報賬、交賬、查賬、銷賬的完整鏈條。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追責問責清單,公司紀委牽頭組織各責任部門多次開展調查核實,針對疑難問題及時向集團公司紀委請示匯報,聽取指導意見,確保見人見事見責見底。四是聚焦聚力自治區黨委書記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后指出的具體問題,作為整改任務的重中之重,做到舉一反三,建立專項整改臺賬,多次開展專題研究,形成專題報告,全力推動落實。
4.堅持糾建并舉,強化成果運用,加強工作統籌。推動巡視整改與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和以案促改工作有機結合,互補互促,拓展整改成效。認真剖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找準體制機制上的“癥結”,切實把巡視整改有效融入生產經營、管黨治黨、選人用人等工作,作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推動轉型升級的重要契機,有力推動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堅持標本兼治,以增強內控水平、建立風險防控體系為目標,不斷查找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長效機制,同時,安排組織學習公司各項制度,強化制度執行,體現剛性約束,真正將完善機制轉化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
(二)黨委書記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抓關鍵,重質效,以上率下,全力推進巡視整改工作落地落實
公司黨委書記,率先垂范,帶頭學習,先后主持召開22次各類會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全程靠前指揮,部署重要工作、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追責問責,切實扛起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帶頭強化整改責任。為全面落實整改任務,公司黨委書記擔任巡視整改領導小組組長,統籌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任務;為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黨委書記主導開展與班子成員、職工之間談心談話,形成上下一心推動整改良好氛圍;為加大參控股企業監管,黨委書記帶隊赴參控股企業所在地實地調研督導工作;對整改難度大、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重點難點整改任務,黨委書記主動牽頭,直接督辦,以上率下,做巡視整改表率。
2.發揮主導作用,深刻剖析對照。黨委書記牽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臺賬,反復征求意見,與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連續加班攻堅,進一步充實完善方案和臺賬相關內容,并持續跟蹤督辦;整改期間主持召開巡視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起草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并審核把關班子成員材料,會上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取得了預期效果。
3.主動匯報,及時請示,協調推動關鍵環節。巡視整改期間,黨委書記多次帶隊與自治區紀委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和自治區黨委巡視辦有關同志匯報對接整改工作;多次主動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有關處室、集團公司匯報協調整改難度較大的問題;主動向地礦集團公司黨委和紀委匯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對巡視整改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匯報溝通,同時及時召開公司黨委(擴大)會議,傳達貫徹自治區紀委監委、自治區巡視辦、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及集團公司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強調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全力以赴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任務。
4.注重整改質效,以整改成效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黨委書記在深化整改中體現忠誠擔當,始終強調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加強整改成果運用,通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司內部管理體系,改進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綜合管理水平,并認真剖析、反思整改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找準“癥結”,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
二、以問題為導向,以措施為抓手,逐條逐項推動整改落實
(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問題。
(1)關于“學習跟進不及時”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部署排查工作,全面梳理自查2016年以來學習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和歷次參加全國人大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等10個方面,將缺項內容列出臺賬,制定補學計劃,整改期間,公司黨委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4次,黨支部黨員共開展學習58次。二是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為公司黨委會議第一議題及時跟進學習。三是購買國有企業改革及紀檢相關書籍,發放至領導班子成員及各部門,印發關于組織公司全體員工以部門集中學習的方式學習國企改革學習并撰寫心得的通知,各部門認真開展圍繞國企改革理論知識的學習并及時提交部門學習心得,進一步提高公司改革相關知識認知水平。
(2)關于“學用結合不緊密”的整改情況。一是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深入開展理論學習,巡視整改期間,公司黨委及各支部共組織全體黨員開展理論學習共計68次,并結合日常工作和崗位職責撰寫各類理論學習心得120余篇。二是創新學習形式,充分運用“學習強國”、企業微信樂享課堂等開展黨建學習,組織黨員干部進行網上黨建知識應知應會測試,既實現了以考促學、以考促做、以考促用,也解決了野外一線黨員干部無法參加組織學習測試問題。三是規范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訓,研究制定公司“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管理辦法”、“三會一課”制度實施細則,規范“三會一課”制度執行,推動支部書記講黨課落地落實。四是統一購置發放《黨員應知應會200條》隨身手冊,并在公司官網首頁發布了“黨史黨建知識題庫(第一批)”4套題,并定期更新一次,發放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黨員理論學習資料匯編》,方便野外工作人員開展日常學習。
2.貫徹落實“兩個一以貫之”要求的問題。
(3)關于“法人治理機制不健全”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積極與集團公司溝通,組織協調推動公司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工作,經集團公司黨委批準,已完成新的法人治理結構,修訂公司章程,組建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進一步推動董事會、監事會實體化運行,充分發揮職能職責。二是修訂《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議事規則》《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試行)》《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試行)》《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層議事規則》等相關議事規則,進一步明晰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職能職責。三是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書籍,并通過組織公司全體員工學習、撰寫學習心得等方式,強化干部職工對國企管理的認識,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四是邀請內蒙古大學講師圍繞現代化企業管理、國企法人治理結構等相關知識開展專題授課,推動公司干部職工進一步全面了解現代企業制度以及管理模式,同時對公司下一步如何規范、長久發展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并以此次學習活動為契機,明晰了廣大干部職工努力的前進方向,增強了干事創業的底氣和信心。
(4)關于“黨委會議事決策程序不規范”的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議事規則》《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前置研究事項清單》,明晰黨委會會議決策事項,充分發揮公司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二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書記帶頭就黨委會議事決策程序執行不規范問題開展對照檢查,并就該問題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進一步加強公司黨委會議事決策程序提出整改措施。三是按照集團公司黨委要求,組織公司黨委中心組成員學習了黨委會議事規則和黨委會前置研究事項清單文件,進一步強化公司黨委班子成員議事決策程序意識。
3.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問題。
(5)關于“落實國企改革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國企改革工作的有關精神,就《東北國企改革:朝陽鋼鐵逆襲之路》典型案例進行學習。二是根據自治區及集團公司深化改革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公司成立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及責任分工》以及改革任務落實責任體系表和責任部門工作臺賬,2021年11月25日,再次對《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深化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進行修訂,共列出6個方面18項改革任務,制定了96條具體改革措施。三是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共召開4次協調推進會,安排部署各項改革任務,研究解決全面推進改革任務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及難點問題,四是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周報告和周通報制度,各牽頭整改部門每周向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整改措施進展情況,同時逐級傳導壓力。
(6)關于“創新研發投入不足”的整改情況。一是根據實際發展需要,編制2021-2022年專業技術培訓計劃表,并已組織了3次專業技術培訓。二是公司根據科技創新的需要從公司各部門選拔了14名具有科研能力或者專業技術扎實的技術人員,組建了公司科研創新攻關小組。三是制定《公司內部科技創新管理辦法(試行)》,為今后公司科研創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極大促進了公司各部門和技術人員的創新熱情,四是公司及控股企業在2022年繼續加大研發投入力度。五是公司與中國地質大學積極開展校企合作。鼓勵公司實體在項目生產過程中積極借助高?蒲匈Y源,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公司整體科研水平。
4.盲目投資、監管缺失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7)關于“脫離實際上項目,投資回報難以預期”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召開專題黨委會,就脫離實際上項目,對前期投資不科學、不謹慎問題進行深入剖析研討,總結了經驗教訓。二是公司通過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重大投資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公司的投資行為,避免盲目投資給公司造成損失,管理辦法中明確了投資項目的審批程序,加強對擬投資項目的事前調研及論證,重視后期監管,有效降低投資風險。三是巡視整改以來,公司黨委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黨委會嚴格履行前置審核,針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必上黨委會研究討論決定,最終形成會議紀要簽發。四是制定《公司重大投資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公司的投資行為,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同時建立重大投資企業臺賬,定期組織召開董事會,加強對公司投資參控股企業的監管。
(8)關于“偏離主業盲目投資,控股不控權”的整改情況。一是梳理排查公司目前參控股企業情況,建立《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參、控股企業監管臺賬》,對所有參控股公司實行清單式管理。二是針對公司偏離主業盲目投資企業,結合公司“以案促改”和“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工作要求,公司成立了處置低效無效資產工作組,啟動了低效無效資產及企業的清算注銷工作。三是結合集團公司重大投資管理辦法,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重大投資管理辦法(試行)》,突出第三方論證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各類重大投資的管控力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四是圍繞集團公司關于“地質科研、地質勘查、礦業開發、金屬冶煉和生態修復”五大產業板塊,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指明了方向。
5.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意識薄弱,現實風險和潛在風險并存的問題。
(9)關于“經營風險加大,擔保貸款數額較大”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全面梳理公司擔保事項,建立《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集團公司擔保一覽表》,梳理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附擔保合同。二是深入分析研判風險,分類提出管控措施,就擔保數額較大的問題,形成《關于擔保問題風險研判及管控措施的報告》,并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擔保管理辦法》,嚴格限定被擔保企業條件,規范申請擔保程序。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6.履行主體責任缺位,失察失管的問題。
(10)關于“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監管不力”的整改情況。一是研究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重點崗位干部職工輪崗交流管理辦法》,確定了重點崗位輪崗交流辦法,有效解決同一人多年崗位不調整問題,有效引導干部職工通過輪崗鍛煉,提升綜合能力。二是公司核查了資產財務部人員的人事檔案,通過對工作年限、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等信息的全面梳理,建立了財務部人員情況表,經公司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調整優化公司資產財務部人員結構。
7.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監督執紀能力不強的問題。
(11)關于“日常監督不精準、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已將學習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自治區十屆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列入公司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和支部學習計劃并組織學習,進一步領會紀檢工作的新要求、新舉措。二是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紀委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細則(試行)》,充實紀委力量,強化監督職能,把日常監督落到實處。三是組織公司紀檢干部通過學習集團紀委編發的《紀檢監察干部學習活頁》《紀檢監察工作實物匯編》,并開展測試,以考促學,強化實效,增強紀檢干部監督執紀本領。四是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加強“三重一大”事項監督實施細則(試行)》,及時糾正以“參加會議”代替監督問題,加強對公司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項的政治監督,建立政治監督臺賬。
(12)關于“執紀程序不規范”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紀委對紀檢干部加強執紀業務培訓,定期組織紀檢干部學習集團紀委編發的《內蒙古地礦集團紀檢監察工作實務匯編》《紀檢監察干部學習活頁》及自行購置的《組織處理工作常用法規匯編》等執紀問責方面相關工具書內容,提升紀檢干部監督執紀本領。二是公司紀委根據集團公司對問題線索的處置流程設計了一套固定的審批報批模板,進一步規范執紀程序。
(13)關于“處理依據不準確”的整改情況。公司購置《組織處理工作常用法規匯編》等執紀問責方面相關工具書,紀委組織紀檢干部及支部紀律檢查委員進行集中學習并完成測試,加強紀檢干部執紀問責專業性、精準性。
(14)關于“執紀問責寬松軟”的整改情況。一是已完成2016年以來的問題線索全面自查工作,深化運用“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二是公司紀委書記針對“執紀問責寬松軟”問題組織紀檢干部、支部紀檢委員召開紀檢工作會議,對執紀問責相關條例進行系統性學習,強調執紀問責規范嚴肅性,增強紀檢干部精準執紀問責能力。
8.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紀問題時有發生的問題。
(15)關于“財務管理亂象叢生”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于2021年11月針對財務亂象叢生和工作作風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制定“關于財務管理亂象叢生工作作風問題專項整改方案”,逐項進行整改,以巡視反饋意見為切入點,完善財務管理流程,查找財務管理漏洞,規范費用報銷行為,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對違規報銷費用予以追繳,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二是修訂《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辦法》,新增專項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各類財務管理行為。三是組織公司資產財務部、審計法務部、經營管理部全體職員,以及其他部門負責費用報銷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人人必懂的費用報銷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同時將培訓視頻分發到各部門,以方便不能參加現場培訓的工作人員隨時進行學習,并形成《培訓總結》,將長期堅持常態化學習。
9.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形式主義問題突出的問題。
(16)關于“公司2020年6月制定并執行至今的《關于修訂費用審核報銷規定的通知》仍有“國稅”“地稅”“國稅發票”等表述”的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公司全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形式主義問題的重要論述,并對《公司費用審核報銷規定》《公司發票管理辦法》《公司財務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并將修訂版經由審計事務所審核,進一步從嚴把關,切實加強內部管控,強化制度執行。二是結合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人員輪換調崗工作,已完成對業務不熟的相關財務人員進行調崗。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0.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班子凝聚力不強的問題。
(17)關于“領導班子不團結,“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難以落實”的整改情況。一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成員在會上作了深刻剖析,關于領導班子團結問題認真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從個人出發檢視自身問題,就進一步增強班子團結、提升凝聚力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公司印發開展談心談話活動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職工之間每半年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通過加強日常溝通、及時交流、交換意見等方式,以增強公司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增強班子干事創業合力,形成風清氣正的工作氛圍。三是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自治區黨委《關于黨委(黨組)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實施辦法》,正確理解“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重要意義,確保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11.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嚴格,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短板。
(18)關于“專技人才缺乏和人才流失問題并存”的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辦法》,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全力推進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推進薪酬、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設,努力培育高素質專業技術團隊,培養一批優秀的業務骨干。二是修訂《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實施細則》,規范員工招聘程序,同時加強公司內部人才培養;按照《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獎懲辦法(試行)》的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部組織開展了獎項申報工作,對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作出貢獻的技術骨干人員進行獎勵,形成中長期激勵的長效機制。三是為優化公司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公司印發調整工資結構和崗位設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已完成選拔12名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晉升為技術主管,薪酬相應調整到技術主管崗位薪酬。
(19)關于“崗位設置不合理,激勵導向有偏差”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重新對各部門崗位進行梳理,根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確定崗位劃分原則及標準,參照集團公司下發的《集團公司本部內設機構、職能職責及人員編制方案(試行)》的通知,草擬《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崗位設置、職能職責及人員編制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崗位設置及部門職數。二是參照《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收入分配指導意見》《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對各直屬單位年度考核兌現的決定》和《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薪酬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系數,合理確定各層次人才的績效薪資待遇,實現對員工的激勵,達到留住人才的目的。三是2021年12月下旬,公司組織開展了獎項申報工作,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作出貢獻的技術骨干人員進行獎勵,形成中長期激勵的長效機制。
12.黨內政治生活平淡化,基層黨建有差距的問題。
(20)關于“在專業技術人員中發展黨員少”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2022-2026年黨員發展規劃》,未來兩年,公司黨員發展人數按行政管理部門30%、生產一線實體70%的比例實施。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各支部書記深入基層開展黨的先進性宣傳教育活動,與生產一線技術人員、入黨積極分子開展談心談話交流活動,進一步激發生產一線職工群眾的入黨積極性。
(21)關于“組織生活弄虛作假”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公司黨支部2021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嚴肅黨內政治紀律,科學計劃安排集體組織生活,加強黨建工作督查,公司黨委深入各支部督導組織生活制度執行情況和黨建工作落實情況,一對一“巡診把脈”,查找問題、剖析根源,彌補完善支部工作的薄弱環節和不足;完善組織生活考勤登記相關措施,制定組織生活考勤表。二是班子成員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在公司各支部11月召開“以案促改”組織生活會上,班子成員主動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并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三是為規范加強支部黨建工作,公司組織各黨支部的支部委員、黨務工作者開展黨務知識培訓,對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相關要求、支部記錄格式等內容進行了細致講解,培訓結束后對支部委員及黨務工作者進行了“黨務知識”測試。
13.推卸責任,主動擔當意識不強的問題。
(22)關于“缺少擔當精神”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責任擔當重要論述,就《關于敢擔當,總書記是啥要求?》進行了專題學習,對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在新形勢下領導干部應該具備的八個擔當,進行深刻領會,從而不斷鞏固提升領導干部綜合能力。二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書記代表公司黨委就巡視反饋意見中“缺少擔當精神”的問題,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堅持問題導向,把班子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對照違紀違法反面典型,聯系巡視發現的問題,找準找實突出問題,主動認領責任,深刻查擺,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對目前公司發展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公司黨委根據班子成員重新分工,將問題進行分解,由分管領導主動認領任務,推動解決涉及相關問題。
(23)關于“處置遺留問題長期“掛賬””的整改情況。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代表黨委班子成員查擺問題,剖析責任意識和攻堅克難勇氣不足等方面問題,帶頭提升“新官理舊賬”意識,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事業觀,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作為鍛煉隊伍、提升解決問題能力、改進工作作風的契機。
(四)推動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方面
14.整改主體責任壓得不實的問題。
(24)關于“公司黨委對整改工作真抓實改用力不足,巡視巡察反饋、主題教育檢視、審計發現的問題中,目前仍有9個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于9個未整改到位問題進行深刻剖析,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黨委主體整改責任,統一思想。二是公司紀委加強跟蹤督辦,嚴抓整改工作落實,并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督查工作辦法(試行)》,擬增派一名督查專員,聚焦公司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對整改工作進度及未完成任務等事項開展督查調度。三是已完成9個未整改到位問題梳理工作,建立了整改工作臺賬,明確完成時限。四是根據公司領導班子分工和9個未整改問題工作臺賬,實行領導包案制度,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切實做到責任到人。
15.整改日常監督乏力的問題。
(25)關于“公司紀委監督不到位,問責不及時”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紀委針對問題線索進行重新核實,確保問責到位。二是建立公司政治監督臺賬、日常監督臺賬、專項監督臺賬,加強公司紀委監督作用發揮。三是提升紀委監督業務能力,及時處理解決問題線索,杜絕“等、拖、靠”思想,2021年至今未發現有不及時處理問題線索現象發生。
16.長效機制不健全,邊改邊犯的問題。
(26)關于“紙上整改現象比較突出”的整改情況。一是公司圍繞“推進公司發展,完善管理制度;服務創新,業務拓展;強化管理,增收節支;加強公司文化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人才引進、培養及避免人才流失”等方面,面向公司全體員工征求意見。二是修訂《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費用審核報銷制度》,并組織資產財務部、審計法務部、經營管理部全體職員,以及其他部門負責費用報銷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 “人人必懂的費用報銷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同時將培訓視頻分發到各部門,以方便不能參加現場培訓的工作人員隨時進行學習,并形成《培訓總結》,將長期堅持常態化學習。三是完成對《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崗位晉升管理辦法》《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招聘實施細則》等制度修訂,制定《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獎懲辦法》,建立用人、留人長效機制。
三、堅持抓常抓長抓實,持續強化政治擔當,以巡視整改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強化政治意識,把準政治方向。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強化政治擔當,圍繞集團公司各項部署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統籌謀劃,進一步查擺問題,舉一反三,補短板、強弱項、抓落實,推動巡視整改工作走深走實,以扎實的整改成效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
(二)保持高壓態勢,抓好持續整改。保持攻堅狀態不放松,緊盯未整改到位問題不放,嚴格落實整改措施,持續壓實整改責任,以嚴謹的工作態度、扎實的工作作風、有力的工作舉措,切實再拿出一批整改結果,真正做到 “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做好舉一反三,堅持長抓長嚴,防止問題反彈,死灰復燃。
(三)持續強化作風建設,縱深推進管黨治黨。以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緊迫感,繼續查擺管黨治黨薄弱環節,及時補齊短板,對標新形勢下管黨治黨的新要求、新部署,嚴格落實公司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在加強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執紀問責等方面持續用力,將深化以案促改成效作為提升黨建質量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糾治“四風”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扎實有力、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四)完善內控機制,拓展整改成效。不斷織密制度之網,完善制度機制,建立一套科學有效、操作性強的內控體系,從根本上堵塞漏洞,防范風險。同時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防止制度空轉,切實讓制度長牙、制度生威。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471-3333408;聯系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87號奈倫國際A座8-10層;電子郵箱:nmgdzgc@126.com.
中共內蒙古地質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
2022年3月21日